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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5/6 18:13:00

从西方文明的开端研析“法之理”

王恒/文

自19世纪中叶以降,中国已经不可逆转地卷入世界体系之中,即便短暂的时期内中国曾重新回到“孤立主义”状态,但实践也证明这种“闭关自守”是失败的。因此,如何界定中国在世界体系中的位置就不仅仅是一个国际法问题,也是国内法问题。在逐步摆脱了清末和民国时期救亡图存的压力之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迅速发展,加上巨大的地理版图和人口数量及延续数千年的文明传统,对世界体系近乎形成了史无前例的冲击。未来的世界秩序是一个相互定义的过程,中国定义外部世界,外部世界同样也定义中国。只有更全面深入地理解西方“法的精神”或“法之理”,才能为中国提供定义外部世界的清晰“镜像”,从而更为实际和理性地定义自我,建构中国的“法之理”。实际上,一个多世纪过去了,我们对西方“法之理”的理解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这种无知导致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误解”,最终也导致了对自我的误读。

因此,延续和推进对西方“法之理”的理解,成为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西谚言:开端即支配。欲理解西方“法之理”,重返西方文明的开端不失为一种可靠的选择。基于此,西南*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把对古希腊经典的精读作为博士生课程的一部分,意图能够唤起对西方“法之理”的反思和重审。

尽管此前已有希腊经典作家在作品中论及*治法律问题,但柏拉图无疑是对“法之理”问题进行系统探究的第一人,他关于自然正义、*体类型学和立法的技艺等问题的探究,奠定了西方法哲学的最初基石。

柏拉图生于公元前年,逝世于公元前年,享年八十岁。这是希腊史上一段独特而令人难忘的岁月,充满了艰辛、苦涩和混乱。古典时期的城邦已经逐渐衰落并一去不返了,而新的秩序,要到柏拉图死后十年,才由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PhilipII)初步建立起来,并由其继承人亚历山大巩固。作为这一时代最具天才的思想家,柏拉图的思想和行动深深地铭刻了这一时代的印痕,他传诸后世的对话,就是其对这一时代并非姗姗来迟的回应。

柏拉图感受到了希腊文明遭受的威胁,这种威胁不仅来自外部世界,更来源于城邦的内部。正是这种严峻的局面让柏拉图放弃了*治行动,转向了教育和写作。柏拉图在对话中保存了关于古典城邦的“记忆”,反思了古典城邦衰落的原因。在其后的两千多年中,正是柏拉图的对话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古典城邦的想象。同时,柏拉图也在对话中传达了一种新的精神,对话的主角苏格拉底代表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这种生活方式“通俗化”之后,成为了其后产生的希腊化帝国的文化基础,并最终为“基督教柏拉图主义”的诞生作出了铺垫。在希腊城邦丧失*治的行动能力和活力之后,柏拉图期待着这种新的精神能够驯化其他新的*事力量,捍卫和传承希腊文明。

柏拉图有三十五篇对话和十三封书信传世。《法律篇》是其生前写就的最后一篇对话,也是所有对话中篇幅最长的。从表面上看,《法律篇》给人的最深刻印象是,《法律篇》的写作是一次“复古”行动。

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深刻地批判了希波战争之后开始了帝国追求的雅典民主制,尤其是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后期为*争所折磨和困扰的极端民主制,试图重建从梭伦立法经庇西斯特拉图僭*到克里斯提尼改革期间确立的雅典早期*制——这是一种温和的民主制,或者说贵族制与民主制的巧妙混合。

此外,柏拉图还根据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雅典早期的*制进行了调整和修正。与修昔底德的历史写作受到现实状况的制约不同,柏拉图充分利用了对话这种文体所带来的理论自由,可以通过假设各种更为“理想”和典型的条件,来更加深入地探究雅典*体的利弊。

另外,《法律篇》中的雅典陌生人也没有像《理想国》中的苏格拉底那样,具有明显的无神论倾向,而是将自己的很多观点隐藏在了神话和传统之中,以便能为更多的人相信和接受。但柏拉图也给细心的读者留下了进一步思考的“证据”,如果深入分析《法律篇》的布局谋篇和对话情节,我们将发现柏拉图审慎地传达了《理想国》和《蒂迈欧》中苏格拉底所表现出来的新精神,这种精神所具有的“革命性”几乎彻底抽空了城邦传统的根基。

在柏拉图生活的时代,甚至从希波战争之后,一些敏锐的希腊*治家和思想家就深刻而痛苦地感受到:希腊*治需要一个比城邦更大的单位和基础。克里斯提尼的改革是一次深刻的突破,使得城邦的组织方式从以人身为基础的氏族和部落转变为以地域为基础的“德莫”(demo)。其后,地米斯托克利、伯里克利、亚西比德等人都试图扩大城邦的统治基础,提洛同盟的产生以及随之向雅典帝国的转变深刻地反映了这一发展趋势,但这一努力随着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雅典的失败而告终。

柏拉图看到了从克里斯提尼开始到亚西比德那里达到顶峰的对一种超越城邦制度的*治组织形式的寻求。在亚西比德的帝国事业失败之后,柏拉图反思了亚西比德失败的原因,洞见到了伯里克利时代雅典*体存在的根本缺陷。这种反思使得柏拉图通过“理想化”早期雅典*制的方式,寻求现实中最可能好的*体所必需的历史和地理条件,从而通过在“言辞”中为“马格尼西亚”立法来探究现实中最可能好的*体,即所谓与《理想国》中“最佳*体”相对应的“次好的*体”。

柏拉图还看到了联盟这一形式的脆弱和不可靠,看到了希腊文明潜在的分裂,这一分裂使其不可能完成希腊人的统一;希腊的统一既需要新的*治和*事力量,更需要新的思想或理论基础。柏拉图生活在雅典帝国倾覆和马其顿帝国兴起之间,在对雅典的*治感到绝望之后,柏拉图转向写作和教育,自觉地为即将来临的希腊统一构思新的理论基础,并精心阐释和保存了希腊城邦的自由精神。柏拉图成功了,给希腊化时期乃至整个西方文明都打上了自己的烙印。

最后,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对外部世界的定义不是对西方研究成果的简单翻译、复述或照搬就能实现的事情,而是基于中国在世界体系中的位置和自我理解去重构对西方“法之理”的理解。纵观历史上每次世界体系转换和霸权支配变化,如果世界体系的主导者和挑战者的相互理解不能够“步调一致”,结果对于双方都是灾难性的。精读柏拉图的《法律篇》,就是要从源头审视西学之流,就是要从对柏拉图时代的把握中,感受刻印时代并超越时代的西方“法之理”,寻找中西方的相互理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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